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招聘 (4月21日截止)

職位編號: 49067

部門: 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

職位名稱: 文員

薪酬: 每月17,185元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21/04/2025 18:00:00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

(1) (a)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註(2)],其中一科為數學,或具同等學歷;或 (b) 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註(3)]/E級或以上成績[註(2)],其中一科為數學,或具同等學歷;

(2)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註(3)]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3) 有最少兩年全職行政、處理資助計劃或客戶服務的工作經驗;有在政府部門/公營機構的相關工作經驗者佔優;

(4) 中英文俱佳。能操流利普通話或其他語言者佔優[註(4)];

(5) 具備良好電腦應用知識;以及

(6) 邏輯思維、客戶服務及溝通技巧俱佳。

證明文件:在提交申請表格時,申請人必須提供證明文件以證明他們獲得上述的學歷和工作經驗(包括現職工作);倘若申請人未能提供此等證明文件,申請將不獲受理。

註:

(1)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等級成績。

(2) 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

(3) 2007年前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等級成績。

(4)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G.F.340 (7/2023修訂版)]的「專業資格」部分填寫其熟練的語言。

職責:

(a) 審核及處理資助計劃的申請和相關文件;

(b) 處理公眾人士提出有關資助計劃的查詢及投訴;

(c) 提供櫃台服務;

(d) 協助推廣資助計劃(包括戶外推廣活動);

(e) 處理辦公室的一般文書工作;以及

(f) 處理由上級指派的其他工作。

註:視乎部門的運作需要,成功獲聘者可能須輪班當值、不定時工作及超時工作(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他/她會被分派到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指派的任何地點工作。

聘用條款:

受聘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合約期為一年。續約與否視乎屆時部門的服務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
https://www.csb.gov.hk/tc_chi/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