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招聘 (5.27截止)

職位編號: 48066

部門: 司法機構

職位名稱: 合約執行官

薪酬: 每月40,000元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27/05/2024 18:00:00

入職條件:

(a) 申請人須持有法律學位,並考取二級榮譽或以上成績,或同等學歷,以及取得法律專業證書。申請人如將於2024年夏季取得法律專業證書亦可申請[請參閱註]。申請人亦須即將開始大律師或律師的實習期,或正在進行或已經完成有關實習期,而其在取得專業資格後的執業經驗,一般應不多於一年。請注意,本機構已作出更靈活的安排,讓申請人在未取得法律專業證書之前;及在未完成大律師或律師的實習期之前,仍符合資格提出申請;

(b) 具備講、閱讀和書寫中文的能力更佳;及

(c) 申請人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註: 於2024年夏季才取得法律專業證書的申請人,如獲選,則須於提交其法律專業證書的證明文件後,始獲聘用。 

職責: 獲取錄的申請人將被指派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的監督下工作至少 3 個月。主要職責包括:按法官指示進行法律研究工作、擬寫筆記、備忘錄及其他文書;應法官要求編輯和校對判案書擬稿或其他文書;協助擬寫案件新聞摘要和案情摘要,以及為法官的對外活動(包括法律研討會、講座和會議)擬備筆記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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